最高5000万元!浙江这一领域投资激励项目开始申报
浙江发布消息 为推进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重大工程建设,鼓励引导各类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重点领域,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23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的通知》。
哪些项目可以参与申报?
激励范围与条件
激励项目应具备引领性、示范性、共享性,代表农业农村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方向,在区域主导特色产业提升、美丽经济发展、强村富民作用等方面有典型示范价值,对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户增收致富有促进作用。
按照投资规模、产业类别和项目性质,激励项目分为特别重大项目、鼓励类项目,优先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适当向“千项万亿”工程农业农村优先领域重大项目等倾斜。
特别重大项目
总投资超过5亿元、年度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不包括高标准农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鼓励类项目
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年度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重大农业农村产业项目(山区26县及海岛地区项目总投资可适当放宽至300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现代种业发展、农机研发制造,未来田园创新,以及农业综合服务等平台建设。
激励项目应为单体项目,并应已开工或能在当年开工建设,且同一建设内容未享受过省级以上其他财政支农政策和项目扶持(不含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普惠性补贴政策)。
申报对象
在库项目
申报的项目已纳入2023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库,原则上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2023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3号)为准。
已纳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推进2022年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项目建设的通知》公布的2022年度投资激励项目子库的项目,如申请2023年度投资激励仍需再行申报。
增补项目
“千项万亿”工程农业农村优先领域重大项目、城乡提升工程其中的“千万工程”重大项目原则上不予增补调整。
确需增补的其他项目,当地政府应于9月8日前报送增补项目信息表,并在“惠农直通车”应用录入增补项目信息。
申请增补通过的项目自动纳入2023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库。
同等条件下,已在库项目优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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