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 运动 健康 养生 天气 傣族 交通 文物 数码 时政 三农 科普 民生 科学 法律 文化 博物馆 港澳游 营养学 脂肪肝 升学考试 交通管制 旅游产业 户外运动 电子商务 科技新闻 国际足球

彩礼20多万领证半月就离婚?法院判了!

时间:2024-02-27作者:爱生活更时尚分类:城缘交友浏览:7908

春节前后是定亲结婚的高峰期,今年春节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彩礼新规”正式施行。近日,多地适用新规对彩礼官司作出判决或调解。

2月1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新规针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后“闪离”等情形彩礼纠纷如何处理等加以明确。

例如,彩礼认定时,如何区分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新规明确,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

新规以反向排除的方式明确了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包括一方在节日或者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

此外,新规明确,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近日,湖北仙桃市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最高法彩礼新规,调解一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件。据介绍,2022年,李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2023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恋爱期间,李某多次向张某转账、发红包,以增进双方感情。结婚前,李某向张某给付现金彩礼15万元,并为张某购买“三金”。婚后双方争吵不断,2024年2月,张某以“三观不合、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李某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张某返还彩礼共计20余万元。

受理该案后,法官了解,李某、张某婚后生活不足半月便开始分居,双方就彩礼数额及退还事宜争议较大。法庭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庭返还李某彩礼款及茶钱165000元、红包及“三金”价值38800元,共计返还203800元。

近期,北京市高院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发布北京一中院适用最高法彩礼新规作出判决的一起案例。

贾某与李某于2021年初通过商业婚恋网站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贾某为李某购买了手机、首饰(首饰购买于5月20日),多次转账合计4万元。之后双方开始不定期共同居住,双方谈论了结婚的事宜并沟通了彩礼的数额。贾某同意给50万元彩礼,之后,贾某向李某转账15万元,剩余彩礼未付。半年后,双方因性格以及生活习惯问题分手。

审理过程中,贾某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还向法院提交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购物小票、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

彩礼20多万领证半月就离婚?法院判了!

法院认为,贾某为李某购买的手机以及转账的4万元系恋爱关系中贾某为增进感情进行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贾某为李某购买的首饰在特殊时点购买,属于表达或增进感情的消费性支出,亦不属于彩礼;贾某向李某转账的15万元,时间发生在双方沟通彩礼数额之后,性质也曾由双方明确认可为彩礼,因此,可以认定15万元为贾某为达到与李某结婚的目的而给付的部分彩礼。

另外,按照“彩礼新规”,关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据此,法院判决李某向贾某返还彩礼15万元,驳回了贾某其他诉讼请求。

相关推荐